浙艺院积极开展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并将每年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2014年12月4日是首个国家宪法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国家宪法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欧美黑人巨大videos精品_欧美黑人巨大xxxxx_欧美黑人乱大交_欧美黑人乱大交_欧美黑人牲交videossexeso_欧美黑人添添高潮a片www_欧美黑人添添高潮a片www_欧美黑人性暴力猛交喷水黑人巨大党委研究部署在全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系列活动。
今天中午,院党委宣传教育处在图信中心报告厅举办以“宪法是国家根本法”为主题的首个国家宪法日宣讲大会。院党委宣传教育处处长马向东作动员讲话并宣讲,全文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教育部以及省教育厅通知精神和院党委工作部署,播放宪法公益广告片。全院各系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学生党员、党校学员和团学干部等参加宣讲大会,聆听宣讲精神。师生们在宣讲活动结束后表示,深受启发,收获颇多,聆听宣讲增长了法治知识,提高了思想认识,开阔了法治视野,对国家的法治建设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提升了作为公民的宪法意识。
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内容;培养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意识是树立全社会法治意识的核心要求。为推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重视和加强宪法教育,教育部开展全系统的宪法教育活动。每个宪法学习日将结合国家宪法日的要求,确定一个或多个宪法知识要点作为主题。2014年全国教育系统宪法学习日的主题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
浙江艺术职业学院党委高度重视首个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党委书记林国荣,党委副书记、副院长朱海闵,党委副书记黄杭娟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门研究部署学院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拟通过宪法日大会宣讲、中心理论组学习、形势与政策讲座、宪法晨读、特别升国旗仪式、座谈会、视频播放、校园广播、官网官微宣传、校报宣传栏宣传、资料发放和学习等形式,组织全院师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宪法》和其他相关学习资料,多形式多途径开展法治宣传,形成声势,扩大受众,突出宪法知识教育,使“宪法是国家根本法”的意识深入人心,使宪法常识、法治知识进课堂、进头脑。





